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
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
【资料图】
根据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(以下
简称“《上市规则》”)、《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(以下简称
“《公司章程》”)及《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工作细则》
等相关规定,我们作为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的独
立董事,在认真审阅相关议案并了解情况的基础上,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,基于
独立判断的立场,对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:
一、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
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
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》和本公司《独立董事制度工作细则》的有关规定
和要求,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,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
进行了认真的核查,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:
截止报告期末,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
性资金往来,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。
二、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
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》
和本公司《独立董事制度工作细则》,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的担保
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:
(1)截至2023年6月30日,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的余额合计人民币
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,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。公司及其
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。
(2)公司严格遵守《公司章程》及《对外担保决策制度》等内控制度的规
定,公司所提供的对外担保,均基于公司发展的合理需求所产生,已严格按照
相关规则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,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有
效,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。
三、关于《关于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》
的独立意见
经审核,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、企业法人营业
执照,自开业以来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规范经营,建立了较为完
善的内部控制体系,可以较好的控制风险。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
司正常经营活动和发展需要,遵循公平、自愿、诚信的原则展开,不存在影响公
司资金独立性、安全性的情形,不存在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形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
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。财务公司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,
未发现风险管理及会计报表的编制存在重大缺陷,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
和流动性良好,未发现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。本公司与正泰财务公
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。因此,我们同意该议案。
四、关于出租场地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
本次关联交易根据平等自愿、公平合理、互利互惠的原则,以历年租赁价
格为参考,依据双方协商确定,符合公允原则、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。议案
审议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,符合《公司章程》、《上市规则》和其他有关规
定的要求,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。我们同意公司向常熟市通
用电器厂有限公司、常熟市通润开关厂有限公司出租相关房产。
(以下无正文)
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独立董事:沈福鑫、钟刚、黄惠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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